2013年2月7日 星期四

經營者欠款潛逃問題不是靠政府放任可以解決

你是一個老闆,你的事業在不改變經營方針下明年可能有五種狀況:

優)大賺一億
良)賺三千萬
普)沒虧也沒賺
劣)虧三千萬
惡)大虧一億

但實際上台灣人應該很熟悉,在(惡)的狀況下,老闆是不會讓事業體真的虧到一億的。老闆擁有停業選擇,由於明年景氣極惡,就算開工也只是把所有的薪水、電費以及庶務支出都賠下去,才會虧到一億那麼多。如果可以在觀察景氣候做出『選擇』,老闆有以下兩個額外的做法:



ㄅ)將公司裁員到可以度過寒冬的規模,損失縮減為五千萬
ㄆ)積欠薪水直到公司倒閉,損失一億

這兩個選項似乎一半一半,不論是積欠到倒閉還是裁員,在台灣人的印象中似乎發生機率差不多。但選擇這兩個選項是有本質上的意義。

在原始不給定任何選擇下,老闆只能看著事業體從賺一億到虧一億之間波動,但這是不合現實的,現實中老闆可以作出縮減虧損的行為,在賺錢時也有加碼擴充產能的機會。這種稱為實質選擇權的方法,是模擬經營者真正行為與思維的模型。

(ㄅ)即是規模縮減選擇,俗稱裁員,企業付出月薪*3的費用將規模縮減到經營者認為可以最適化的規模上。只要苦撐有代價、未來恢復到好景氣的可能性不要太低,經營者多半會選擇如此。(ㄆ)就沒這麼簡單了,積欠、惡意倒閉意味著『企業』決定『自殺』。

但實際上企業並沒有真的死,股份有限公司雖然是法人,但實際上只要把錢換到別的地方,同樣的經營者雖然『生了』一個新的法人,但根本是死掉的這個的轉生復活。(ㄆ)選項對於死者而言,是虧損一億,但只要這麼做有利,想要維護自己利益的經營者,就會選擇透過不同的手段,把錢從將死的公司移動到新生的公司上,然後放任舊公司破產。這意味著原本經營者跟公司的利益應該一致,但因為實際上不會完全一致,在這種狀況下經營者可以執行保本的選擇權。這就是關廠工人連線當年面對的情況

這時候如果我們主張政府應該擁有足夠的權限,對於企業的行為做出監管,並且在惡意倒閉後給予關廠工人紓困,然後想辦法要求經營者為其道德危害行為造成的損失作出賠償,腦袋思考能力不足的無政府主義者就會憤慨地出來說這是在搶錢。

為什麼政府『應該』要有權進行這樣的介入?這是因為容許經營者進行脫逃選項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身就是政府介入的特許形式。現代合資企業的體制,大抵是由中世紀的『合夥』開始發展,當時是以無限清償責任的形式存在。對於供應商或是經銷商而言,如果經營往來對象欠款,第一個直覺、人類的本能當然就是要對方的出資人賠錢。無限清償責任的合夥,便是設計一個可以分配盈餘、以及共同以出資比率負擔清償責任的制度。由於考慮到賠錢到公司破產時,債權人可能會押你的女兒去賣,因此經營者與合夥人會希望企業不要做出會冒險到賠光的投資。後來為了股權流動性而出現的無限清償責任股份公司,也是相同的原因而存在:因為這本來就是人類的直覺

但是在大航海時代開始後,各國政府開始希望投資視野與冒險的動機有遠高於無限責任合夥的「投資決策」:要進行跨洋的投資,已經不是光是跨國投資就讓合夥人嚇得臉色一陣青一陣白的無限合夥可以負荷的了。但是國家希望可以藉由高風險的投資讓國家高速發展!

英國在查理二世統治下便頒布了An Act declaratory concerning Bankrupts,在皇家特許下,允許受核准的企業可以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存在。意思就是,這個公司就算為了開拓印度、美洲用巨額募資加舉債,但最後遇上了天災、人禍或是被當地政府不遵守國際法任意侵吞資產導致虧損額高於原始出資額,英國政府保證出資人不會因此需要連帶賠償、破產或是女兒被抓去妓院賣抵債

但是股份有限公司會出現諸如上述數不清的代理人問題:勞工不可以抓到資本家就把他女兒拿去賣(其實挺多老闆的女兒都能賣好價錢)、不能將他的豪華名車扣押抵債,不可以....所有中世紀、在政府沒有管制下可以進行的人類直覺行為,都是不可以的。這才是受害民眾憤怒的根本原因:『直覺』告訴他們應該這麼做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但是在政府介入下『禁止』他們這麼做。

臥軌則是另外的形式,其實臥軌本身是效率不彰的,因為對於掏空脫產的經理人沒有一對一的關係,尚未這麼做的經理人並不會因此警戒,已經掏空的也不痛不癢。這是因為在政府特許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後,政府便『應該』(註)負起代位求償的責任。國家享受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高風險投資帶來的經濟發展果實,但相對應的損失則亦該由允許這個機制的政府去介入干預,否則就會形成政府刻意干預保障特定人的權益這樣荒謬的情況,而且代理人問題也會造成經濟動盪不安,一旦成長率不足以掩蓋代理人問題可能的損失,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等於對國家而言是壞事。

因此政府能做的便是負起公共財的角色,建立可以嚇阻代理人問題的體制。而代理人問題發生下的欠款問題,由於自然人不像法人,欠款一百年只要不清算都不會死去,因此政府進行代位求償也是很合情合理的(而且,比較有效率,好好幹的話政府還會賺呢)。這次的關廠工人抗議問題便是,台灣政府對於道德危害的經營者,進行的訴訟與求償不僅不足以嚇阻掏空行為,更討不到錢來抵銷代位求償的墊款。

問題的本質,正是政府介入的行為既愚蠢、又消極,以致特許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有了事前可以預防、事後可以補救卻還是擴大的問題。

要解決,不是腦筋單純地認為政府不該管、或是政府就一定要無償發錢被欠款的員工,而是我國政府應該要仿效美國,認真地檢討企業監管的架構,對於出自善良管理人而造成企業倒閉欠款的經營者,不該以共產黨式的追殺對待,但是道德危害的經理人,本身已經造成國家的損失,要其行為付出代價,就是一開始給予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優惠時,相對應的權利保障。

政府一昧地照顧受害員工,可能使代理人問題更加惡化,這是因為員工本身直覺上會監視經營者以保障自身權益,如果體認到政府會照顧,員工反而會因為這個介入失去自主監視的動機。而毫無道理地追殺經營者,亦會讓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與機能受到破壞。但政府真的只能跟欠款員工追討嗎?政府還沒盡到追討道德危害所造成損失之前,這麼做是違反了當初建立此一體制的用意,而且,如果政府真要消極對道德危害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等人死了或追溯期過了就沒事,何嘗不『該』這樣對待欠款勞工呢?

當然,這是下下之策,這麼做對國家的永續發展,沒有幫助,最根本的還是政府應該對欠款勞工保持代位求償的權利,然後在民眾的壓力下對經營者求償到底才是。最後真的抓不到了,欠款勞工也多半駕鶴西歸,還會引發這些糾紛與問題嗎?當然,不排除現在的政府就是認為死得夠多,人數夠少可以控管對自身政權穩固的損害,所以才決定告到底的吧?

(註)恕我能力有限,除了使用只有定義的『應該』一詞來陳述,我找不到更有論理性質的方法。

16 則留言:

  1. 跟您報告我的疑問。可是這個案子是在民國86年的舊案。當時沒有法源給政府代位求償或介入的權力。政府憑什麼介入?

    回覆刪除
    回覆
    1. 所以政府當時在沒有法源可執行下,擅自給予紓困貸款者此一承諾,是過渡期不得不的做法,既然已經放生,下下策就是該讓歷史共業上存在的自然人死去,了結舊業,而不是放任這個事情因為民意騷動變成「政府就是應該資助勞工」的惡性結果。

      刪除
    2. 個人對此事件的看法
      法:白紙黑字已簽下去,勞工在法庭上恐站不住腳
      理:政府本應向惡意倒閉之企業主追回他應付出的代價,若能做到這點再要求勞工還貸款(對,政府就是得做這種多此一舉的事),理字就站穩了,也就是說政府目前的呆帳根本是行政怠惰的後果,卻要勞工承擔。
      情:啊兩兆傷心都沒要企業家還了,你為了區區十億告勞工對嗎?

      刪除
    3. 另外小小一個疑問,閣主的主張似乎忽略了已經還清貸款那些人,已目前的情勢來看,如果要消極不追討這筆呆帳,那政府也應該把這些收到的錢退回去才公平。

      刪除
    4. 這次的事情本身應是一個政治問題了,所以我比較關注在這個代位求償的政府干預機制本身是否合理,至於消極會否有不公平問題,我個人的看法是:政府應該保持過去那樣的消極,而不是轉為積極。那些預先還款的人應該也知道有拖到追溯期過的選項,在政府當時刻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予提告時,他們依然願意(且有能力)積極還款,那是說明對他們而言,選擇提早還款避免遇到這種情況比較好,不見得要一併還他們才算公平。

      刪除
    5. 從法律的觀點來看 公務人員是沒有辦法讓這就事情就這樣過去的,這會有圖利的問題。這就是為什麼馬英九說這是法律問題。讓這件事情就這樣過去,一口氣三億就不見了。沒有公務員擔得起這種責任的。

      而且如果讓他們就這樣過去,所有的對災害的緊急紓困貸款馬上就會消失。負面的作用就是,以後不可能有比較大筆的紓困了,因為成本比較低的貸款消失了。只能有免費的慰問金。

      刪除
    6. >從法律的觀點來看 公務人員是沒有辦法讓這就事情就這樣過去的,這會有圖利的問題。
      可以圖利遠傳徐家,不能圖利關廠連線?
      你這話用在一個小心謹慎的公務員身上可以,但我們現在的政府很明顯不是這樣,
      當然,罵完了還是要說點有建設性的建議,
      我個人目前能勉強同意的是勞委會的三六九方案,但我承認支持得很心虛。

      >不見得要一併還他們才算公平。
      如果他們主動聲討,那恐怕就不能打迷糊仗了

      刪除
    7. 王厚偉說,勞委會已提出方案,若工人有方案也可提出,但要「撤告」是不可能的,因為「已經有部分工人乖乖還錢」。

      但這理由,早已為吳永毅所反駁,當年的1千多名工人當中,已還款的約有480位,這些工人所屬的自救會大多位於南部,面對了老闆夥同黑道施以暴力。吳永毅說,例如東洋針織自救會就有幹部被砍斷腳筋,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自救會在1999年時便已瓦解,個別工人在貸款5年後收到華南銀行催款時求助無門,只能選擇還錢。但北部自救會的組織還在,於是集體拒繳,這是「工人團結力量大」的抗爭結果。因此,「有部分工人乖乖還錢」並不代表國家有正當性向其他工人討這筆「本該屬於工人的錢」。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2751

      刪除
  2. 問題不在於政府該不該介入,而在於勞工的債權如何保障。很明顯現行的制度對勞工來講沒有保障而只能用體制外的手段爭取。這次的抗爭是如此,之前的華隆案也是。

    像之前民進黨提案修法優先清償勞工債權其實也是一個方案。

    回覆刪除
    回覆
    1. >問題不在於政府該不該介入,而在於勞工的債權如何保障
      1.在此案中政府已經介入了,所以我們才會來討論政府該如何退場。
      2.小弟孤陋寡聞,還真不知道有哪個國家的勞工強勢到可以在政府完全不介入(包括法律)的情況下對抗惡性倒閉。

      刪除
    2. 我想,原文應該不是針對個案在講政府該如何做為吧。你講的沒錯,這件事政府該如何退場也是一個問題,不過這是另外一件事。

      又,小弟並沒有說政府完全不介入。而是重點不在於政府該如何介入而是勞工的債權該如何更進一步的被保障。若從法律的根本就提供勞工有強力的權利去保障債權,這樣政府也不致於要像這次一樣滿臉豆花。

      或許修法優先清償勞工債權會有爭議在,不過我覺得我們應該著重在法律制度面去看這個問題,政府該如何介入則不是重點。事實上,不健的法制也是造成這個問題拖了十六年還在歹戲拖棚。前任主委空嘴嚼舌的承諾,正是人治的最佳範例。

      刪除
  3. I do not even know how I ended up here, but I thought this post was good.

    I do not know who you are but certainly you are going to a famous blogger
    if you are not already ;) Cheers!

    Here is my web site; steinzeitdiät

    回覆刪除
  4. First of all I want to say great blog! I had a quick question
    that I'd like to ask if you don't mind. I was curious to know how you center yourself and clear your thoughts before
    writing. I've had difficulty clearing my thoughts in getting my ideas out there. I do take pleasure in writing but it just seems like the first 10 to 15 minutes tend to be lost just trying to figure out how to begin. Any ideas or hints? Appreciate it!

    Here is my blog ... bücher zum abnehmen

    回覆刪除
  5. Hello there, I found your website by means of Google at
    the same time as looking for a related topic, your web site got here up, it appears good.
    I have bookmarked it in my google bookmarks.
    Hello there, simply became alert to your weblog through
    Google, and located that it's really informative. I'm
    going to be careful for brussels. I'll appreciate if you proceed this in future. Many folks can be benefited from your writing. Cheers!

    Here is my web-site - glutenfreie Ernährungsform

    回覆刪除
  6. >所以政府當時在沒有法源可執行下,擅自給予紓困貸款者此一承諾,是過渡期不得不的做法,既然已經放生

    大大您錯了
    民進黨政府已經與部分勞工打過官司還勝訴
    並未放生

    回覆刪除
  7. Do you mind if I quote a couple of your articles as
    long as I provide credit and sources back to your webpage?
    My blog site is in the exact same niche as yours and my visitors
    would really benefit from a lot of the information you provide here.
    Please let me know if this ok with you. Thanks!

    Look at my page ... Diät ohne Gluten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