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談BOT詐騙,得要先從代理人問題是什麼開始談起。代理人問題在管理界已經是個老梗中
的老梗了,『公司治理』『建全監理制度』更是古早年代的管理學課本就有的陳腐玩意兒,
然而代理人問題從來都沒有『減輕過』,更遑論消除。所謂代理人問題就是,投資金主將資
金交給經理人代為投資操作,然而代替金主投資以獲取分紅報酬的經理人,身為投資行為的
代理者,並不以金主的利益為優先考量,而是把自身的利益放在首位,因此分紅制度的設計
就是為了在代理人的面前放紅蘿蔔,讓他知道往前跑就有東西吃、藉此讓金主跟代理人的利
益一致。
但是從安隆案跟金融海嘯的例子我們知道,分紅制度根本無法有效遏制代理人圖利自己、損
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透過操作極度高風險的投機產品用投資人的資本去賭博對經理人而言
損害並不大、卻可以有效賺取高倍數紅利;操作假買賣、作假帳對經理人而言可以賺取大量
分紅,可是公司倒了與他們無關;銀行業過度貸放、操作危險商品,因為經理人往往可以分
一杯羹,而且他們比投資人還要能夠在海嘯來臨前抽身而退。
這種利用別人的資金做生意、把風險轉嫁到資金提供者身上、自己卻可以透過操作高度風險
牟利,是代理人問題的根源,而在東亞國家是以『連鎖加盟詐騙』的形式普遍出現在一般大
眾的生活裡。連鎖加盟詐騙是最近十多年才在台灣興起的,但日本在更早之前就有許多案例
,其實我國政府應該早就有能力防備、用法規保護民眾才是。詭異的是,時至今日連鎖加盟
詐騙還是非常盛行,進行這種詐騙的集團還可以明目張膽地在『連鎖加盟大展』吹噓加盟自
己的事業有多賺錢。
這種詐騙是怎麼一回事呢?其實道理非常簡單,就是加盟總部宣稱他們的加盟事業可以讓加
盟主賺很多錢,而且加盟金門檻不高、甚至整個經營模式、進貨通路、跟營運都是公司包到
好,加盟主只要負責開店賺錢就好。通常"剛好"是新聞正在熱炒的當紅產業,更加給加盟
主"會很好賺"的錯覺。
然而實際加盟後會發現,加盟金雖低,但是這類連鎖店要能夠支撐的據點都需要非常高的店
租;設備費雖然不見得很高,但是進貨的成本非常高、而且只能從母公司訂貨、而且有最低
訂貨量的要求;毛利率雖然宣稱很高、但是人事成本、店租等營運成本卻非常高,侵蝕掉所
有的利潤。最後不得不關門大吉,這時候母公司還會非常大發慈悲地跟你用低價收回設備,
讓你用高成本購置的設備,卻用極低廉的價格賤賣給母公司、讓母公司可以賣給下一個加盟
主用。
這種連鎖加盟詐騙的基本精神就是:經營風險轉嫁給出資的加盟主、而加盟總部則透過賺取
加盟金、販售設備、高價販售存貨的方式賺錢,讓欠缺創業能力的加盟主在投入第一期資金
後,因為捨不得把那些錢當作學費、抽身而退而繼續經營下去,最後把加盟主榨乾。
這個過程以我國法律來說當然完全不違法,因為加盟主只是自己欠缺評估風險的能力,所以
創業失敗而已,然而這是非常明顯的商業犯罪行為。因為加盟總部在合約上宣稱是要幫助
加盟主開設連鎖店賺取利潤、自己透過抽成的方式賺取報酬(實務做法就是賣存貨,使加盟
主的部分成本就是母企業的營業收入),而且加盟主賺越多需要越多存貨時,母企業就可
以沾光賺更多錢,看起來是非常完美的構想,但其實母企業完全不承擔風險。
這樣的加盟模式有一個非常大的破綻:母企業並不負責加盟主的盈虧,加盟主最後就算因為
銷貨成本過高難以維持正常營運,也不干母企業的事。而因為母企業的營收來自於加盟主想
要正常營運必須要支付的銷貨成本,因此加盟主完全沒辦法對加盟母企業做任何抵抗,因為
一旦停止進貨進行抗爭反而是馬上停止營運。因此母企業可以完全沒有顧慮地將加盟主壓榨
到難以正常營運、無須顧慮加盟主因為發現不賺錢就不進貨。
現存加盟連鎖業裡跟這種模式相似的可以說多如過江之鯽,其中對加盟主較好、比較不殺雞
取卵的有連鎖便利商店、早餐店,因為加盟總部比較希望可以長期透過銷售存貨來賺錢,因
此將加盟主的銷貨成本控制在加盟主還撐得下去的範圍。但是某些飲料攤、賣仙草芋圓的、
賣咖啡蛋糕的,因為某些加盟總部抱著殺雞取卵、這隻殺完殺下一隻的想法,因此根本從一
開始就以把加盟主的資金騙光為目標,一點都不留情。
這種連鎖加盟詐騙的對象通常都是欠缺經營規劃能力的人,因為不知道如何開店、卻又想要
做『創業』這種超過自身能力的『偉業』,而加盟總部又宣稱不必給大筆加盟金還附帶教育
訓練包到好更加給投資人『不是要騙我加盟金』的感覺、因此安心簽約投入經營。而這些人
之所以會簽下這些愚蠢至極的合約,當然就是他們根本連營收成本都不會估計有關,連這些
基礎都不會估計就想要搞創業,會被海削一頓是完全不意外的。加盟總部需要負擔的資金非
常少、營運風險都轉嫁到加盟主身上、但加盟總部卻可以瓜分大部分獲利的情況,就跟許多
公司的代理人問題一樣,就是由具有經營能力的人利用出資者的資金冒險、賺取巨額報酬,
自己卻沒有負擔等額風險。像這樣的問題防不勝防,因為會上當的出資者本來就欠缺判斷能
力,如果政府不能用法律予以保護,問題只會層出不窮。
不過一般而言,連鎖加盟詐騙比較容易發生在欠缺商業經營知識、但靠著半輩子打拼存錢的
嬰兒潮世代,但是在台灣卻有著另類的台灣奇蹟-台灣高鐵。
台灣高鐵正是連鎖加盟詐騙這種形式的極致:BOT計畫的代理人問題。
那問題的關鍵就在於為什麼「連鎖便利商店、早餐店」等連鎖加盟業者願意「長期透過銷售存貨來賺錢,因此將加盟主的銷貨成本控制在加盟主還撐得下去的範圍」?
回覆刪除我覺得或許是自己的品牌比起短線殺雞取卵式的套利更有價值,提起在台灣的便利商店龍頭想當然爾是小七,至於其它二線和三線則是為了追趕前者,更不可能如此做,算是二相獲益、二相幫的局面、但是一些比較小品牌的風險就比較大了,至於早餐店可能是消費基本需求就撐在那裡、加盟的演進相對較為成熟,器具都是很常見、價格上就不會有削凱子的情況出現,而這一行的普遍認知就是賺不了大錢,因此你要在這前提下叫加盟主拿出大錢也是不太可能,事實上冷飲或冰品的加盟的風行好像都只在這十年內,後五年更是火紅,相對來說還不算成熟吧...
回覆刪除這跟關鍵在於搾取者的大小跟可搾取資金的大小有關
回覆刪除7-11的規模要遠比個別加盟店要大得多
因此對他們而言不斷吸收更多加盟者累積資金流入更重要
但是賣芋圓的卻不是這樣,個別加盟主的資金對他們而言相當可觀
並不需要長期維持就可以獲取高額報酬出場了
看來作者是紙上談兵型,對於加盟以及品牌授權的概念僅止於一知半解,小7去抱怨過日本授權給他品牌,他要虧七年嗎? 百x達影音連鎖 跟麥x勞如何進行美國以及海外通路擴張 加盟是擴張通路的手段 毫無經驗的創業者可以透過總部的協助及技術移轉每個月有150萬~200萬的現金流,甚至可以不下場工作有四萬的收入,單店創業的失敗比所謂賣仙草芋圓的創業失敗率多太多了,作者若真有本事可以試著投資六億去蓋一個甜品中央廚房,或是可以在二年之內開創出120多加門市,無中生有創造累積出將近一年13億的冰品營業額市場~這是台灣的奇蹟跟品牌成熟發展的成績,要有深度的認知,再來評價,否則不要污辱了賣仙草芋圓的~ 試問給你五百萬你可以馬上有每月營業出100萬以上營業額的商業模式嗎?~ 別忽略了市場現實商業模式以及現實市場環境經營還有消費者的喜新厭舊苛求
回覆刪除再跟你分享一課~
回覆刪除加盟關係是雙方借力經營~
總部出品牌力 行銷力 研發力
加盟者出 人力 地力 才力
總部沒有供貨上或是持續經營的收益,怎麼研發跟維持運作,不統一控管來進貨,跟收取權利金總部怎維持,總部做到倒的多如牛毛,只是沒人聽聞關注罷了~
有無品牌力 行銷力 研發力,那就是加盟主要係心去觀察的重點,仙草芋圓的加盟店不是倒店,是因為嫌賺太少,自己進更低價元料來賣其他加盟主,反正品牌是你總部的吃死人關我何事,被驗大廠桿菌也是你總部的事,
跑貨跑到總部來硬的要解約,就找多點兄弟穿員工制服來你家門前拉布條,反正不敢賺就給你玉石俱焚,給你來個百口莫辯,反正加盟就是詐騙這種論調,多的是類似作者這類一知半解的人會跟著傳頌加盟店都是被害的假象, 筆者從事這行14年了 國際本土品牌都操作過,因此特別覺得需要說明一下,不希望作者在沒有實務經驗的參考下,主觀的把加盟業態給汙名化了
不好意思,並沒有汙名化,休閒國聯的事情在業界算很有名的了
回覆刪除您的說詞只會讓人知道其實你的立場在哪
剩下沒什麼需要回應的
加盟總部的帳本來就不需要公開
成本要怎麼灌就怎麼灌
而且也完全不妨礙我說明的主題
加盟總部確實就是用高單價的物料在賺加盟主的錢
而且物料的單價遠比一般市場上的行情高
若您認為我的說法一知半解,歡迎您提出確切的數據做為支持
EX:休閒國聯扶植的加盟品牌,目前僅剩鮮芋仙還有一定規模,
這或許可以當作他們加盟品牌的績效參考。
看來有人為自身利益,寫了一些難以入目的文字阿!在台灣的加盟業態,遠遠比不上美日先進國家!在法規上也非常多的灰色地帶!對於大多數的一群加盟總部業者而言"品牌"從不是他們考慮的選項之一,一個加盟業態別,如同一項商品,商品的生命周期結束,就換一樣,去看一下市場除了一些"真正"願意深耕的企業之外,其他的都是用完即丟的心態!真正的加盟意義是在於有獨特的經營技術進而開放加盟,而不是利用合約變相的供應商!
回覆刪除另外提到的營業額更是好笑了!各位!這不是淨利呀~管銷費用有多高,賣芋圓的店租可以平均弄到15萬元以上,你要賣幾杯,你的人事都不用錢哦!冷氣不用開嗎?120間以上的店數,有幾家賺錢,總部心理有數?加盟的意義在於讓投資加盟者賺錢,而不是總部笑哈哈,加盟主苦哈哈!
操作品牌?還是經營品牌,還是把他當商品來操弄?這差別很多喲~別忘了,總部對投資者第一項訴求是什麼?很清楚麻!"獲利"兩個字"
我並非版主的朋友或是誰?我也不認識,因為個人本身也是從事相關市場行業,"包包瘋"的版主把這網頁貼給我,個人小小的有感而發!我的說法!相信看的懂的都知道我在說什麼?
匿名 你自己看看 賣芋圓的,目前剩下幾間,如果一樣的東西,外面賣兩百,自己跟公司進貨要八百,你會不去抗議嗎, 同一個原物料商,賣給外面的零售,反而比公司賣給你的便宜四倍以上,你會不去抗議嗎
回覆刪除窩在家裡以訛傳訛的一大堆~ 這還不是一知半解的 今年三月五日 買票去參加台北世貿中心一館得加盟大展吧~ 台灣的品牌加盟展業發展到哪個程度了! 再回來寫心得感想
回覆刪除怎不去抗議政府~ 應該完成 加盟總部審核立案法規,台灣加盟總部的設立,並無法規管理,只要說好明天就是總部,大陸要二家店開設一年以上,送商務院報批核准才可開始進行加盟招商,那個加盟軍師,你做的生意都是"保證獲利",那你不叫作"軍師"囉!
回覆刪除取名"加盟神仙"好了, 我是路過!相信看得懂鬼扯淡的,都知道誰是鬼扯蛋,裝內行! "品牌"不是作一天兩天,或是一個兩個就算成功,自行創業開店倒的比率,比加入連鎖加盟倒的比率多太多了,在這講這些只不過,又是鬼扯淡的媒體資訊八卦材料之一罷了!有空就多貢獻一些雜料吧~
自行開店倒的比率不知道樓上是怎麼知道比加入這些詐騙加盟體系高?
回覆刪除鮮竽仙跟休閒小站現在不知道存活率剩多少呢~
當然詐騙加盟體系一定會用美而美或是85度C這類比較正派經營的加盟體系,來魚目混珠地說"你看 明明就存活很多"
問題是這篇文章本來就沒有說不要加入加盟體系,而是不要去加入那些非正派經營的加盟體系啊!
文末還說明如何分辨正派跟非正派的加盟體系,莫非上面這位先生您是某個非正派加盟體系的,一看到就惱火嗎?這篇文章後面明明就是說"如果要加入加盟體系,要找不會用進貨成本剝削你的正派經營"
根本就沒有說不要加盟不是嗎?至於您說的內容通通都在文中被拆穿了,就不要再此獻醜了。
鮮芋仙加盟辦法不實 公平會開罰
回覆刪除【聯合晚報╱記者吳孟庭/即時報導】
2010.03.03 01:32 pm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日決議,休閒國聯股份有限公司於「鮮芋仙精緻甜品專賣店加盟
辦法『利潤評估』」項目宣稱「淨利率約 20~35%」、「預估回收期6至15個月」等內容,
但因為欠缺計算基礎及未充分掌握加盟店的營業實績,這個條件是以營業績效最佳的直營
店業績推估回收期,因此以上宣稱與實質上的差異程度難為一般大眾所接受,足以使有意
加盟者產生錯誤認知。
再者於加盟前,未充分給予加盟者重要交易資訊如開店前首批進貨費用 (含器材設備、事
務性商品、物品、食品及原物料等)、裝潢工程費用等,違反兩條規定,今公平會決議開
罰新台幣50萬元。
【2010/03/03 聯合晚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BREAKINGNEWS6/5451391.shtml
GOOD~!!!! 感謝薩克會長讓我上了一課
回覆刪除加盟創業的失敗分析
回覆刪除1.體認創業本身就是不容易的事實。
從2003年以來的資訊,自行創業者的成功率,數字有高有低最低的不到5%,最高不超過15%,成功的定義是3年內沒有結束經營就算成功(這是經濟部的定義方式),因此個人以為倘若是加盟品牌,3年內店家存活數在20%就應該是及格了。當然這是很好看的數字,不過卻是事實。我想舉個例子讓大家分享一下,倘若今天一個計畫考公職的學生,付了一筆錢到了補習班,一年之後,同學當中有人順利考上了,有人名落孫山,因為沒錄取的佔大多數,試問你要告補習班詐欺或是它是黑心補習班嗎?
2.台灣末端消費者喜新厭舊。
有人會說某些公司,常常一段時間就推出新品牌,或是產品,然後重複詐騙。當然不可否認當中有惡意的公司,但是倘若沒有人願意當市場的實驗者和先行者,我們現在會看到漢堡、拉麵、甜甜圈、披薩等等,這些原本不屬於我們飲食習慣的產品,而且事實上,消費者喜新厭舊才是導致這些品牌存在與消失的主因。實驗和創新者何嘗不希望品牌能延續,但不幸這些新產品就是有一定的壽命,只有少數能成為過人喜歡常態性消費的產品。
3.加盟者本身投入程度。
此外對於很多加盟主的經營態度其實也很不能苟同,一家店的成敗牽涉甚廣,內在、外在條件、製作品質等等,但是當獲利不佳,加盟店就會全部怪到總部,但是各位請先問問自己盡力了嗎?自己一天呆多少時間在店裡,品質控制又是如何?有一些加盟者,服務真是讓我不敢恭維,連我都不想去吃,這個時候還怪總部,真是沒有道理。
4.加盟主不清楚加盟總部的角色。
有部分加盟者也是存著投機的心態,會認為我就是付一筆錢,然後公司就要保證我賺錢。天底下那有這種事情,就連巴菲特比爾蓋茲都不能保證吧!
5.準備的週轉金不足。
有時候並不是店不賺錢,而是需要發效期間,也許是一年,但是常常因為週轉金不足就無法熬過這個門檻。
6.深思生意不好的真正主因。
一樣是加盟者,為何有人賺錢還開複數店,有人卻連一家都開不起來,倘若是系統設計不良或是結構問題,根本不會有一家店成功。一樣的產品一樣的外觀差不多的地點,我相信剩下的差異已經呼之欲出。
7.何謂合理的工程設備費用以及物料成本?
任何企業存在得最高原則就是要獲利,當然總部也是,在直營店的獲利之外,經營加盟需要龐大的後勤和管理,必然存在著一定的利潤,只是這個利潤高低就是見仁見智,倘若他讓你獲利,支付100萬你也覺得不貴,倘若你不賺錢,就算不收前你也不願意。除非這當中存在著隱瞞,例如一開始簽約前告知的費用跟後來有著極大的差距,但是我個人認為在工程有10%的誤差值,都屬合理,因為店面大小以及新舊程度需要動到的部份不同,自然有費用的誤差。
8.聽一聽有獲利者的聲音?
大家都只聽到加盟失利的一面,但是是否有人問過那些賺錢的加盟主呢?是否總不真如她們說的不堪。加盟產業存在的意義與價值,假如像大家所說的那這個產業早該消失了,事實上是有人在這個行業中獲利的。
9.總部真的什麼都沒做嗎?
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你支付多少的費用,包括工程費用,你必然可以要求多少的服務,我們姑且把加盟輔導分為3個層級,第一級是最基本的,包括技術轉移、硬體規劃監工、店面勘查、物料供應、CIS授權使用。我覺得只要收了加盟金做到這些都是最基本的。第二級,則是開幕駐店、產品研發、行銷活動設計、電話諮詢。第三級,常態的巡店團隊、整體行銷規劃。大多數的加盟者都會希望總部做到第三級甚至比第三級更好。但是這就就牽涉到付費的高低,以及雙方認知的落差。加盟者覺得自己付了很多錢,但是攤提到每個月實際上並沒有它想像的那麼高。
以上並非告訴大家加盟總部都是好的或是被騙是應該的,只是看到很多負面說法,希望能提供另一種角度的思考,也希望藉此幫助看到的人除了謾罵的發洩之外,能有分辨正派與不良加盟總部區分的方法。
以現在2012年賣芋圓仙草的現況, 再來看這篇文章, 會發現版主的話精準許多, 講的面相都提到了:賺取加盟金、販售設備、高價販售存貨..... 事實是如何已經很明顯了 =.=
回覆刪除> 這種連鎖加盟詐騙的對象通常都是欠缺經營規劃能力的人,因為不知道如何開店、卻又想要
回覆刪除做『創業』這種超過自身能力的『偉業』
本文重點不是『不要加入連鎖加盟事業』,而是在加入連鎖加盟事業時,如何預防『代理人問題』,而如果加盟主自身就是一個不懂創業(法規、會計、領域知識…)的人,那他怎麼不會被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