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7日 星期三

盧彥勳在台灣本來就不該拿那麼多贊助


盧彥勳前些日子在溫布頓網球賽擊敗Andy Roddick進入『亞洲選手』
睽違多年的八強,世界排名更是大幅度躍進。然而卻不斷爆出體委會
虧待盧彥勳、比起某些運動花費上千萬補助只是打幾場比賽,盧只靠
著奧運補助計畫每年有一百二十萬的補助。

這聽起來似乎很『虧待』他,畢竟一個目前可以說是亞洲網球選手中
佼佼者的人,國家每年補助給他的獎金連請教練跟訓練費用都很勉強
,也許應該要『大幅度提高給他的補助』,是嗎?

那誰決定給他補助的金額多寡?

實際上這才是真正的問題(讓我們把盧其他被體委會惡整的部分先放
在一旁),真正的問題其實是在於過度人治的補助金制度。盧的女友
的母親是監委,盧並不是跟一般人一樣『普通背景』的小老百姓,他
都會沒有辦法透過關係在講究關係的華人社會裡面拿到夠多的贊助了
,更何況是一般老百姓?鉅額的補助金分配權力被官員壟斷,而官員
的分配卻往往充滿了圖利特定人士、或是刻意惡整特定人士的意圖。

那麼把補助金公式化呢?按照目前的排名相對等級設定公式,算出來
的分數越高則補助金份額越高,如何?依然無解,公式無法正確判知
未來性、成長性,無法正確計算該項運動得名帶給人民的快樂是否跟
其領的補助金份額比重相當。最後補助金公式該怎麼寫,可能就跟中
正廟的匾額到底該怎麼寫一樣被改來改去。

這就是經濟學上對所謂的皮古稅的看法。所謂的皮古稅最簡單的說法
就是,某個產業的規模政府認為『不是最合適的大小』,所以就課稅
來強迫增加其成本、使其產業規模下降。然而這種課稅行為卻會造成
社會許多無謂的損失,並不會使社會更快樂,除非政府能找到一個最
理想的課稅手段、進而使產業在課稅後到達有如完全競爭市場一樣的
完美點。

政府補助只是反過來-對廠商課稅補貼民眾的相反,其實就是對民眾
的消費行為課稅然後去補助廠商(在這個例子就是『盧彥勳公司』)
,盧彥勳跟HTC意義上並沒有不同的,他們都需要靠商業行為來存
活,並不是靠著『為國爭光的榮耀』就可以一直活下去。因此政府補
助一樣會出現跟皮古稅類似的問題(所以稱之為皮古補貼),也就是
除非目前的社會是處在非理想的均衡點,而且使用最理想的補貼方式
讓新的均衡點產生的社會福利能更高,否則這補貼根本沒意義。

然而,實際上社會福利難以正確測量,而所謂『能最大化福利』的補
貼方式也根本不存在。也許給你一個夠長的槓桿跟支點你就可以把地
球舉起來,但是製造那個槓桿的方法根本不存在,皮古稅跟皮古補貼
等於只是一齣熱愛社會福利的狂人所幻想出的鬧劇。

也就是說,我們根本無法正確客觀知道盧彥勳該接受的補助到底該多
高才是『正確的』,盧所說的『政府想要振興運動就要提高補助』這
句話當然是對的,但是這種振興運動的補助是要加稅的,也許加完稅
以後運動是振興了,但是整個社會反而變得較為不快樂。這樣對嗎?
更何況其實我國補助並不算『少』,真正的問題是過度流於官員利益
分贓、極度人治的補助金制度,連胡德夫的補助都比耍猴戲的Circus
要低,這種補助金制度的邏輯真是另人摸不著頭緒。

既然補助金制度往往流於利益人士之間的交換、把你繳的稅拿來給一
群馬戲團猴子玩吃蝌蚪的猴戲,又無法找到正確的公式,那到底為什
麼你還想要繳稅支持補助金制度?

(請不要天真地妄想『不加稅就好了』,實質上政府提高支出就算不
加稅,還是會產生通膨稅,加稅是無所不在的。)

那麼我們回歸原點,假如不靠民眾繳稅請政府補貼,那選手的錢哪裡
來?答案就是:直接來自於民間。

在美國一名嶄露頭角的高中籃球明星才剛畢業,除了職籃搶著要網羅
他、知名經紀公司想爭取他當客戶,更多的是球鞋廠商或者運動飲料
、運動服飾廠商甚至一般服飾的廠商都想要付錢給他,希望他未來能
成為他們專屬的贊助者,使用他們的產品為他們代言。在日本連高爾
夫球選手、旅美棒球選手都跨界去代言外語補習,但是你有聽說過郭
泓志代言地球村嗎?

這些廠商付的錢來自於何處?難道他們有金礦、覺得贊助可以做功德
很好嗎?當然不是,這些廠商的廣告行銷費用來自於銷售產品的毛利
,而銷售產品的毛利來自於消費者。消費者願意為了買有職業選手代言
的產品而多付一些錢,這些錢其實就是去消費職業選手提供給消費者
的服務。

也就是政府補助的情況下是:

民眾-(繳稅)->政府-(補貼)->盧彥勳

而民間自己補助的情況下是:

民眾-(消費)->公司-(贊助)->盧彥勳

實際上運作的原理可以說完全相同,不同的地方在於政府的選舉是四
年一次、而商業公司的『淘汰與抉擇』是每分每秒都存在。不同政黨
的政府之間的競爭程度非常低、而且實際上一掌握政府機器後等於四
年份的獨佔特許權,要『政府』感受到在野黨的競爭而非常非常認真
,本身就是一種妄想。

相反地商業公司每一次的贊助都是經過計算,去圖利公司高層的親戚
多次跌股後自然會反應在公司的績效上,若是這樣的贊助對於公司的
營運有相當的影響性,那自然會改變。在贊助額度是否能充分反應市
場期望這件事情的效率上,商業公司絕對勝過擁有獨佔權的政府。

真正有疑慮的是,那如果完全將政府消滅掉(所以也沒有稅了),所
有職業選手都自己去找民間贊助呢?

說不定盧彥勳能得到的總贊助額,反而還會下降。

為什麼?台灣的網球人口夠多嗎?不夠。打網球的人會去買盧彥勳代
言網球拍的人比較多、還是買Roddick代言的網球拍的人多?我想可能
是後者。盧彥勳代言的POLO衫比較多人買還是羅志祥代言的潮T呢?
我想大概不會是前者。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靠著『政府』這種組織來強迫你把稅從其他你覺得
更理想的選擇(比如去買羅志祥的潮T)轉移到更不理想的選擇(贊
助盧彥勳),你根本不會贊助那麼多給盧彥勳。胡德夫的贊助比耍猴戲
的Circus少說不定才是正確的,因為台灣人愛看耍猴戲可能更勝於原住
民音樂。

也就是說,實際上盧彥勳在台灣社會,可能更不值得那麼多贊助。

造成這種情況的其實就是台灣人自己-對於專業人士的認同度低,寧
願把錢存著買房或買定存被通膨稅吃掉、被主力大戶玩弄,也不願意
將錢消費在真正對自己、下一代或是整個社會更有意義的地方,寧願
把那些財富奉送給資產家,然後讓資產家去消費國外的產品。

盧彥勳這種本土職業選手(要將他稱做『世界頂尖』實在有點困難)
之所以贊助額度少,除了體委會過度人治扭曲的補助之外,實際上台
灣人就是自己本身瞧不起盧彥勳、漠視盧彥勳。因為台灣人不在乎,
真正掌握所得的那一代台灣人,願意把錢賠在股市、賠在房市、賠在
六合彩、賠在投資中國、賠在詐騙集團,願意放著定存讓錢賠在操作
財政政策跟貨幣政策以圖利特定族群的官員,也不願意透過購買商品
來贊助職業運動。

講白了點,就是台灣社會根本不想消費職業運動員提供的服務。台灣
人完全是自業自得,沒有什麼好改變的。盧彥勳拿到那麼多商業贊助
的背後,可能更多靠的是關係,而不是廠商認為贊助盧彥勳能對於他
的商業營運有幫助。

中華職棒餅做不大真的是中職的問題嗎?也許中職本身確實相當有問
題,然而這問題卻有更大的因素,其實就是台灣人自己造成的,畢竟
在台灣,經營職棒簽賭的金流可能遠遠高於經營職棒周邊事業,陳致
遠跟謝佳賢放水可能比完全認真打還要讓更多人快樂,那到底為什麼
要認真經營、完全杜絕簽賭呢?

18 則留言:

  1. 如果可以,我會勸盧彥勳,乾脆入籍外國。

    既然台灣人這麼現實,沒有興趣看他打網球,換做我是盧彥勳,我也可以現實的為自己的職業生涯利益著想。

    哪個國家的廠商願意以優厚無比的待遇聘請我,而那個國家又有眾多的球迷願意付錢看我打球,真心的支持我,給我該有的尊重和榮耀,我就歸化入籍過去,毫不留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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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他有機會的話 他會離開 選手就是為了自身利益打拼
    說是為國家那些都是屁話 盧彥勳得到的已經夠多
    體育本來就是一條很苦的路 還有更多比他更苦的人
    他已經很幸福了(大型網球比賽有多少獎金你們知道嗎??)
    一名好的選手 不需要太多幫助就可以有好成績
    不好的選手 就算給他全世界 一樣打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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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連胡德夫的補助都比耍猴戲的Circus
    要高,這種補助金制度的邏輯真是另人摸不著頭緒。---->是"高"還是"低"?有點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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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覺得,這樣講對盧彥勳跟台灣人有點不公平。現今的社會普遍存在的贏家通吃的現像。或許盧的才情跟努力只有Roddick的六成,但盧所能得到的資源卻可能只有Roddick的十分之一不到。

    簡單講,領先的人所獲的的報酬是不成比例的多於落後者,但雙方的差距其實並沒有差那麼多。盧在某種程度上算是贏家通吃的受害者,因為他們的報酬完全不能跟領先者比,而報酬又會進一步惡化兩者之間的差距。

    此外,在資訊無國界的狀況下,台灣人追求頂尖選手的情形也跟其他國家並沒有太大的差別,除了少數幾個能勾起台灣民族情感的明星之外。

    很明顯的,贊助/補助與否不能全算是盧或台灣人的問題。但這的確是個問題,而純商業的運作也只會惡化問題而不會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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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給樓上:

    1、才情跟努力所能換到的資源贊助為什麼該是同比例呢?

    2、你說的情況一樣會發生在其他國家的次等選手身上,那為
    什麼他們會去想辦法拉贊助,而盧卻只想要多要點稅金來花?

    3、何謂惡化?如果台灣網球贊助變少才是讓這個國家的人民
    快樂,那為什麼這叫做惡化?既然台灣人根本就不是真的在乎
    網球,為什麼要花那麼多預算在上面?

    4、台灣的社會資源花費非常多在基礎教育的補習班上,而那
    些實際上根本沒有增加過台灣人的國際競爭力,你認為政府干
    預強迫台灣人不准補習,台灣人會否比較快樂,又,這樣算不
    算"惡化"?

    你認為"問題惡化"是你先站在了"補助更多網球會使台灣人更
    好"這個不存在的前提下產生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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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沒錯!真正的問題是在為何台灣人特別喜歡"把錢賠在股市、賠在房市、賠在六合彩、賠在投資中國、賠在詐騙集團,願意放著定存讓錢賠在操作財政政策跟貨幣政策以圖利特定族群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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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這個問題不在於稅不稅的問題,當台灣的公司沒有能力或基於本身利益考量(未來回收不高)不同意扶植一個有潛力的運動選手,如果政府並無體委會這個單位,那基本上這個選手處於一個最差的環境,只能說生錯地方,問題是我國有體委會這個單位,也肩負分配資源培養可能對台灣有利(所謂有利當然有牽涉價值判斷,不過我們可從這事來看,的確台灣有受到注意),如果政府有這個目標但無法完成,這也表示政府隨著公司的腳步也看錯了.當然是要這個政府負責,這樣他門才能更精準地培養台灣的選手,歸責予人民,那代表這個政府就該下台,至少體委會應該下台.有權力的人就應該負與其權力相對等的責任.如果那天台灣有像美國這樣的環境,那其實體委會可以裁撤.由企業肩負起運動責任,這樣台灣的體育會更加進步.或許現在就可以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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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就算標題是這樣寫,您這篇文章的內容指的是:盧彥勳在台灣本來就不該拿任何贊助。

    補助盧彥勳為何會被視作社福措施呢?會不會差太遠了?

    如果您文中的道理是行得通,那台灣的任何文藝活動也本來就不該拿任何政府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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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何謂社福措施?稅跟補貼都是一樣的事情,也都牽扯到
    為何一定要有公共財的爭論。

    至於文章的內容指的是"我們根本無法正確說明哪個金
    額的補助才是對的",而不是"不該拿任何贊助"。您可
    能需要多重覆閱讀幾遍,實際上這才是左派真正被攻擊
    的重點,那就是根本無法說明為什麼那是最適決策。

    而透過自由市場讓價格自己傳遞資訊則是一種具體的
    抽象解答,當然那種假設環境達不到,但至少那是一
    個有實際解釋的論點,不會只是用各種主觀、流於情感
    的論述硬要說"這就是最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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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大概知道作者的意思. BTW, 這篇文章的標題蠻引戰的.

    各位可以看看這篇.
    http://www.wretch.cc/blog/oolong1001/562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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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To 會長

    才情跟努力所能換到的資源贊助不是要等比例,問題在於不成比例。

    我不是說唯有政府補助才是正途,而是想說盧或其他無名選手遇到的困境就是起因於商業將本就利的本質。一將成名萬骨枯是一個絕對的、殘酷的現實,但這對運動產業是好的嗎?我所質疑的是這個。

    當然,政府補助與否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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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給Tim:

    那要呈怎樣的比例才是"最合適"?

    又,一將功成萬骨枯(雖然這成語這樣用很怪,但還是照用)
    對於藝術、平面設計、電影、音樂、升學、文學、IC設計、
    工業設計都是一個絕對的、殘酷的現實,都不補助對這些產
    業是好的嗎?

    為何一定要補助?娼妓在中古世紀以前曾經是非常重要的產
    業,並且受到很多領主補助與保護,娼妓業消失對當時的人
    一定是損失,還是因為人們不需要娼妓業所以讓他消失了呢
    ?(當然,在澳洲跟荷蘭等國,還是有娼妓產業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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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To 會長

    小弟不是Tim啦...

    比例的調整並不一定只有補助一途,像遊戲規則的改變也是之一。

    以小弟略知的機車賽事Moto GP為例好了。這幾年因為車廠大量資源的挹注下,廠隊的實力遠遠的超過私人車隊。這造成私人車隊完全無法跟廠隊對抗,在贊助商招募方面也遇到許多困難。因為私人車隊上奬台的機為非常少,也因此無法說服贊助商拿錢出來、因為私人車隊在螢幕前曝光的機會非常非常的少。

    更不用說,引擎高科技化後車廠完全不讓私人車隊碰引擎,而且用的引擎只能是去年度廠隊用的版本。

    結果,賽事的焦點永遠只落在少數廠隊,資源也全集中在這些隊伍身上。不僅私人車隊經營不下去,甚至一些廠隊(Aprillia或Kawasaki)也因為無法玩這種燒錢遊戲而退出。而賽事本身也因為這種情形讓賽事越來越無聊,常常不是少數人爭一二,不然就是在冠軍以海放眾人的方式結束賽事。

    雖然這幾年造就了Valentino Rossi這樣的傳奇,但現實上參賽的車輛嚴重不足外,另外新興起的WSBK也威脅著Moto GP的地位。

    解決方法當然不是找政府幫忙,而是改變規則。像今年賽季隊了減少練習外,也限制一個車手在賽季中只能用六顆引擎。目的都是在於減少雙方之間的差距。畢竟對於觀眾而言,車手之間的廝殺交手會比單一車手海放眾人而奪冠要來的精彩。

    另外,像Moto GP2則是更進一步的限制所有車隊只能用一種引擎,雖然這個限制有點見仁見智。

    總之,「盧該不該會那麼多贊助」是放在現在的遊戲規則下來看的。也因此,小弟會說問題不在盧本身而在於遊戲規則。當然,網球跟賽車是不能類比,只是舉個例子來說明小弟的觀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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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讓我們把盧其他被體委會惡整的部分先放
    在一旁)

    但到底盧被體委會怎樣惡整了啊?
    而且是哪個政府的體委會呢
    如果是被"惡整",某些人早就拿出來"大作文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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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宅男宅女出頭天 免費體驗90天 http://goo.gl/f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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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http://www.atpworldtour.com/Tennis/Players/Top-Players/Yen-Hsun-Lu.aspx

    如果ATP的資料是正確的話,看起來盧彥勳公司的投資報酬率是超高的。問題應該是,如果政府要入股的話,盧彥勳願意嗎?
    另外台灣還有七八名選手分布在500~1500名之間,政府需要入股、應該入股嗎?

    或者,政府只管發錢,選手只管領錢,才是一個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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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作者認為政府對於運動員的補助金流於利益分贓,這我有一點補充。盧彥勳直接從國家拿到的錢,是他在亞運會、世大運的獎牌獎金,還有他為維持奧運資格,所拿的「黃金計劃」補助。獎牌獎金當然是要奪牌才能拿到,奧運參賽資格也不是人人可達到,因為奧運網球和一般職業賽不同,不是公開給所有人參加,不但看個人世界排名,也限制各國的參賽人數。不管是盧彥勳或其他人,只要夠格,就可以拿這些錢。

    比較招人非議的,是透過網球協會處理的補助經費。當然跟協會關係較好的選手或家長,就能拿到較好的資源,甚至擠進代表隊。

    至於企業贊助選手方面,作者把對盧彥勳的金錢贊助,算進商品成本。我有不同看法,因為對於選手的贊助,應該是公關或廣告費,是做企業形象。這種廣告經費,是企業每年的固定支出,並不直接影響公司營運。會影響公司營運的,是研發成本、原料成本和人事成本。所以就算不做廣告,Nike賣鞋子還是能賺錢,因為他的工廠在大陸和東南亞,人事和原料成本超低。但是廣告做好,就能夠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所以就算初期盧彥勳不有名,沒有人會因為他去買運動鞋,贊助盧彥勳也是值得,因為這種贊助行為有益於企業形象。現在盧彥勳有名了,企業形象自然又提高,雖然不見得只靠盧賣鞋子,但至少可以提高附加價值,幫Roddick多賣幾雙鞋子。

    Joseph提到政府如何協助網球選手,資金或制度方面。最近Yahoo有一篇網球評論,倒是寫得蠻具體的。

    到底什麼是政府該做的
    http://tw.sports.yahoo.com/tennis/blog/tennis_jeff/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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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TO 老塞

    關於企業贊助的部份;如果我是廠商,找Roddick代言所提高的獲利效益更勝盧彥勳,實在是沒有跟錢過不去的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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