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在台灣一直都是一個笑話,台灣各級政府帳冊上記錄的採買價
格往往是當時市價的兩倍以上-甚至有無限大的,比如說傳統磁片現在
已經是廢物,如果你想要弄到手,只需要跟廠商收取垃圾清潔費當作運
費就可以,然而台北市政府卻花錢買,由於分母是零,市價跟市政府的購
買成本的比例自然是無限大。
問題的根源當然就是廠商勾結的問題-這種問題又大致分成"廠商與廠
商勾結(圍標)"、"廠商與主辦官員勾結"兩種。透過勾結行為將可操縱
競標結果的價格,因而導致讓政府-也就是人民集資買公共財的團購行為
買貴。這是非常詭異的情況,因為正常的情況來說,團購是為了買便宜才
是。
這兩種作法的分別在於,廠商與廠商勾結的卡特爾寡佔行為是利用政府花
錢是為了消化預算而花錢的行為,派出一個代表出面投標,使政府必須花
費最多預算才能完成想要的計畫,而剩下的廠商透過事前與事後規劃的勾
結同盟體制將到手的超額利潤分贓。
另一種作法則是從一開始制定公開標售計畫時,就將計畫設計成只有極少
數廠商能投標的情況,而實際上有許多條件並非必要條件、只是為了將競
爭者刪除(如果這類標售計畫對競標者採審核制,那更提供了操作的空間)
。由於競爭者皆被刪除後只剩下少數獨佔或是寡佔勾結者,因此廠商自然
可以操縱價格到預算極限。
這兩種價格操縱問題的根源都在於政府-因為政府這種愚蠢的組織,竟然
在競標之前公佈自己的底價,也就是競標價格操縱問題,政府這種組織本
身就是先天不良,甚至可以說政府這種團購組織本身就是為了讓廠商有超
額獲利、而組織成員(繳稅國民)的利益被侵蝕而存在的,不論多少政治學
或是法律專家都無法否認這種問題永遠無法根除。
然而這種情況在台灣從未停止,甚至根本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日本
時代一樣存在),喜愛用團購撿便宜的台灣民眾卻從來不在乎自己的稅金
被這樣愚蠢的團購給吃掉,完全合乎所謂"省小條、開大條"的描述。
然而這並不是重點-如果一國國民認為"政府乃是必要之惡",為了維持
公共財的團購機制,有時候就得為了團購東西而當冤大頭這種事情是可以
接受,那也沒必要將討論導向"無政府主義好、無政府主義人民地位高"
這種鼓吹消滅政府的論點去,畢竟該國人民是需要政府的,政府的規模也
這種鼓吹消滅政府的論點去,畢竟該國人民是需要政府的,政府的規模也
是一種可以因為供需決定的市場。
真正的問題是,如何減少這種問題所帶來的傷害?
政府之所以與一般組織不同,在於政府是該國境內唯一合法的暴力組織,
對於不聽從該國人民的團購組織-政府的命令的人或廠商,可以用危害
財產權、人身自由、甚至生命的手段,以警察或軍隊等黑道手段脅迫之。
也就是說,政府是唯一一個可以當有牌流氓,廠商若是讓人民團購買貴,
就能用法律與警棍制裁他們的暴力組織。
如果買貴以後發現是廠商聯合行為操縱價格,政府是唯一一個人民可以
用暴力與危害生命財產權的方式"討回公道"的組織,不好好利用這點
實在太浪費了-畢竟法官跟警察還有國軍都是你花錢養的。假如廠商進
行勾結會蒙受足夠逼退他們的懲罰,自然會放棄勾結。當然這種作法需
要擔心的變成別的方面,在此不談-畢竟政府的存在就意味著永遠會造
成市場失靈。
台灣人總想著要"調查"、要"知道真相",然後"下次盡量避免發生"
,然而政府標售價格總是不合理的問題的根源就是政府的設計本身,而這
是一個永遠不可能避免的問題。大費周章得出一個在五十年前就是常識
的結論,並且毫無理性地認為"知道了下次就不會再發生",然後這種
事情永遠不會停歇。這就是台灣人處理的方法。"行政疏失"意味著依法
行政便不會發生,問題是依法行政管得了廠商勾結嗎?
孰優孰劣,已不必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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